东莞黄江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huangjianglsh.com 黄江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参加画展引纠纷 法院判定原物返还
5月19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由被告罗某某返还原告刘某某所画的“雍容华贵”牡丹作品。
2014年9月,被告作为湘潭市某画家协会主席与衡阳市某画家协会一起协商,准备举办一次交流活动。活动拟定在湘潭、衡阳两地举行画展,由每位参展画家提供两幅作品参展,赞助商提供赞助出画册等,但赞助商要求在每位画家提供的作品中选一幅作品作为回报作品。拟定方案后,被告通知相关画家在湘潭市召开了“碰头会”、“筹备会”,会议通过了拟定的方案(原告参加了会议)。之后,原告将自己所创作的两幅作品“雍容华贵”、“虾游海底天”交给了被告。 2014年12月14日至同年同月24日,邀请展分别在湘潭、衡阳举行。画展结束后,2015年春节前,赞助商通知被告参展画作有12幅被选为回报作品,其中包括原告所作的“雍容华贵”牡丹作品,被告没有再通知原告。被告将原告所作“虾游海底天”作品归还给原告后,原告提出还应退还其“雍容华贵”牡丹作品,双方产生纠纷。纠纷产生后,因原告一直找被告要求返还原作,被告于该案立案后与另一位画家一起到衡阳,用该画家作品换回了原告所作“雍容华贵”牡丹作品,现该幅作品在被告处。
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所有权、著作权。原告将自己所创作的两幅作品交由被告参展应视为原告接受了邀请展的要约邀请。被告作为湘潭市某画家协会主席,收取原告作品交予参展并退还一幅画作给原告的行为系履行职务的行为,原、被告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被告在参展前已明确告知原告相关的参展事宜(包括有一幅作品将被选为回报作品),故被告对原告“雍容华贵”牡丹作品不能返还不承担责任。但被告在赞助商选定“雍容华贵”牡丹作品作为回报作品后没有及时通知原告欠妥。现被告以另一画家作品从衡阳赞助商处换回了原告所作的“雍容华贵”牡丹作品,被告再保留该幅作品已无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故被告应将该幅作品返还给其原所有人即创作者原告。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