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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2-12-07 【转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3、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