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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时间:2023-05-21  【转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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