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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人被撞后可获得哪些赔偿

时间:2023-05-21  【转载】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因治疗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车祸中致残,生活所需支出的必要费用增加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


  3.车祸导致死亡的,除医药费等必要费用外,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其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也应获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管是出于母乳期间的公民、还是其他的公民被撞,在被撞之后如果确定自己并不是事故的责任方,那么就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理赔请求。当然提出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诸如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发票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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