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善意执行重劝导 快速执结抚养费

时间:2023-07-23  【转载】

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根据“赣鄱利剑”百日执行行动相关要求,采取暂缓惩戒和真情劝导并用的方针,快速执结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祝某与被执行人卫某原系恋爱关系,两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后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儿子跟随祝某生活,因卫某始终拒付儿子的抚养费,祝某对卫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卫某按月支付相应抚养费直至儿子成年,判决生效后,卫某依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祝某在反复催要无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部门核算,卫某总计拖欠应付抚养费6000余元。

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额较低且抚养费今后还需长期履行,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强执申请后,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执行团队在暂未对被执行人卫某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劝导为主的方针,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法治宣教。在劝诫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向卫某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随后以同为父母为切入点,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家庭关系等角度悉心对卫某进行真情劝导,劝说其从保障儿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切实尽到作为母亲的责任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悉心疏导,被执行人卫某主动兑付了所欠抚养费,同时明确表示日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贵溪市人民法院 作者:陈祥 甘兆扬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