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公司欠债股东要承担责任么

时间:2023-08-16  【转载】

1、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3、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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