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因工受伤引纠纷 诉前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4-01-18  【转载】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武阳法庭依托诉前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省去了劳动者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等仲裁和诉讼程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保障了企业长效健康发展。

2023年3月17日,欧阳某经人介绍到瑞金市某工艺品加工厂工作,从事车间加工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24日,欧阳某在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左手食指被机器意外压伤,后被送往瑞金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欧阳某与某工艺品加工厂就工伤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欧阳某为认定工伤,先向瑞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某工艺品加工厂具有劳动关系。2023年7月18日,瑞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认定欧阳某与某工艺品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某工艺品加工厂不服该裁决,认为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并非劳动关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审阅了原告提交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经过,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考虑到案件如开庭审理,当事人必然面临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等程序的仲裁及诉讼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加剧双方矛盾,也容易损害企业诚信经营的形象,同时也会消耗大量司法资源。为真正实现“案件事了、定纷止争”,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承办法官决定利用诉前调解程序的优势,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某工艺品加工厂的委托代理人就案件的办理程序及可能的后果进行了详细分析,让其明确无论法院认定双方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都无法改变欧阳某在其加工厂受伤的事实,最终都会涉及赔偿问题,提出否认劳动关系,不如坐下来谈赔偿问题,真正解决问题。某工艺品加工厂代理人听从法官建议,积极与老板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同时,承办法官又做欧阳某的工作,让其知晓工伤赔偿案件程序的复杂性,如接受调解可以快速得到赔偿,减少诉累。经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工艺品加工厂同意一次性赔偿欧阳某13000元,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考虑到本案为确认劳动争议案件,无法调解,故在当事签订赔偿协议后,某工艺品加工厂撤回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至此,该起因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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