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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
时间:2024-01-25 【转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