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

时间:2024-01-25  【转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