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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法院给个人开调查函吗
时间:2024-03-03 【转载】
法院给个人开调查函,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调查取证都是法院的职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院取证应遵守的规定
1、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者盖章。
3、法院对有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4、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自行向自己或者他人收集证据。
5、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