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盗窃车门未关的货车,男子获刑十个月

时间:2024-03-24  【转载】

2023年6月23日凌晨,被告人何某平饮酒后行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路段,发现被害人停放此处的货车车门未锁,遂进入车内并找到被害人放置于车内的车钥匙,启动车辆往柘荣县方向行驶,后将车辆停放于柘荣县路段。经鉴定,上述被盗车辆价值15000元。次日,被告人何某平在柘荣县被抓获,被盗车辆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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