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贪便宜收购被盗手机,案发店主终获刑

时间:2024-03-24  【转载】

2022年6月,被告人齐某明知小林(另案处理)等人向其出售的手机系盗窃所得,仍财迷心窍以7000元的价格收购了16部手机。经认定,上述手机价值共计28710元。次日,被告人齐某在其经营的手机店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其从小林处收购的13部手机也被查扣。2022年6月中旬,被告人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从小林处收购的余下3部手机。2023年4月,被告人齐某补偿手机失主6666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其累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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