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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贷款做生意,丈夫成主要还款人,离婚时债务账目算

时间:2024-09-05  【转载】

离婚后您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 **签字行为的法律意义**:您和丈夫都签字的行为,东莞黄江律师通常会被视为对该债务的共同认可和承担。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债务用于公公生意的考量**:虽然贷款是公公用于做生意,但丈夫成为主要还款人,且您也签字确认,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与家庭利益相关。例如,若公公的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对家庭经济状况有改善作用等,那么该债务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后的债务承担方式**: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即使离婚后,对于这笔共同债务,您和前夫仍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不过,如果您能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您对此并不知情且未受益,或者能够证明存在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情形,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在实践中,黄江律师这种举证往往存在一定难度。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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