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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6年的命案主凶曾某森落网

时间:2024-09-05  【转载】

以下是关于“逃亡26年的命案主凶曾某森落网”的详细情况: - **案件回顾**:1998年上半年,李某明伙同徐某金等5人先后两次窜至淳安县唐村镇某村,东莞黄江律师打听到村民方某家中存有美元后,借口用人民币购买美元,趁机用假美元置换盗窃真美元,因方某已将美元存银行定期未能成功。同年10月份,李某明等人再次上门调包真美元未遂,后从江西叫来同伙曾某森和谢某平实施抢劫,将受害人杀害,抢走6000多美元逃离现场。 - **追捕过程**:    - **前期**:案发后,淳安警方当年抓获李某明等3名成员并均判处死刑,对在逃的曾某森和李某谦开展追逃工作,但因当年刑事侦查技术、人员流动管理等现实条件所限,追捕工作面临困难。直至2017年,办案民警在江西南昌将李某谦抓获,然而曾某森却一直未出现线索。    - **近期**:今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县局侦查打击中心民警在市局刑侦支队的协助下,发现一名叫“丁某林”的身份信息与曾某森极为相似,虽除办理身份证外无其他社会活动信息,但这条线索让民警兴奋。民警当即赶赴江西上饶,在当地警方协助下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锁定“丁某林”就是曾某森。 - **落网情况**:8月26日,淳安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经过前期缜密部署,组织警力赶赴曾某森在江西的落脚点,经过5个多小时蹲守,在某小区将其抓获。曾某森,1969年生,对自己当年实施抢劫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他潜逃后先后到多省躲藏,抢得的美元被挥霍,后逃回江西冒用流浪汉身份生活,不敢找固定工作,不敢结婚成家,总以为再躲躲民警就会忘记找他,当民警出现时他感到非常意外。 - **案件意义**:曾某森的落网标志着发生在1998年淳安县唐村镇的抢劫杀人案成员全部落网,至此,淳安县历年命案在逃人员也全部抓获。这彰显了警方对命案积案的重视和不放弃追凶的决心,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同时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对社会起到了震慑作用,表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最终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黄江律师目前,曾某森已被押解回淳,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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