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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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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我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带头作用、发挥表率作用,我们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并就江苏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黄江镇律师,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突出的原则以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为原则。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廉洁奉公,体现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每一次执法决策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优质高效的行政执法将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强、富、美、高”。
(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省行政裁量权标杆体系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显着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显着提高。显着完善,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5年底,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一城一单”赋权机制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科技支撑水平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专业化水平显着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应对执法突发事件的能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
一、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坚决拥护“两个建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认识、政治执行力。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建设的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应、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2、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结合执法实际和工作需要,将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内容纳入考点。等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公众法律知识培训。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所有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研究引进省级和省级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机制。制定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培训地方标准,指导实施分级分类、分级培训。省级行政执法机构将于2024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或指南。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制定相关规范的,可直接套用或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根据实际情况。上级业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3.大力提高执法能力。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培训,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执法信息系统、新法等模拟培训执法装备使用培训,定期组织执法全流程现场演练,培养执法技能。举办竞赛、执法岗位培训等活动,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县级授权部门和乡镇(街道)委托执法部门按照“谁授权培训、谁委托培训”的原则,组织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着力提高紧急响应。强化群众工作、风险防控和文明执法能力,通过全员轮训、跟踪培训、现场指导、竞赛训练等方式,培养“全能型”行政执法人员。各地级综合执法部门要牵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4、加强行政执法和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发证制度。未经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实临时扣押、召回、注销、年检等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考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惩晋升、福利待遇和辅助人员用人管理的重要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省、区、市定期组织评选和通报,表彰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先进集体和个人。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排查本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和整改。 2023年底前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与2024年8月底前组织完成专项整治。各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推动深入开展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突出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清单和专项立项。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告省司法厅。 2024年10月底前,各地要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行政裁量基准已制定的,将进行审查、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的,将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研究论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体系。到2023年底,全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基准体系,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制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估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本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变化,及时调整、更新行政裁量权基准。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运用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基准开展执法的能力。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3.优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完善新型信用执法机制,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估指标体系,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监管监管有机结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行政检查的比例、频率和方式。对于涉及多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省级产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梳理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讨论协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和多个执法机构。积极探索实施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预防等非现场监管,规范取证标准和办案流程,实现执法更加智慧精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
4.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流程指导机制,综合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方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宽容、事后改善,引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发展。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分析评估行政执法各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 、依法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健全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各地、各部门将涉企法律服务事项、涉企投诉事项纳入12348、12345热线等平台。在企业办事机构集中地区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并建立整改程序。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跟踪机制。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4年底前,省级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以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形成本部门、本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设区的市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和市、县政府指定的监察部门规定的执法事项进行补充和清理,确保事项目录完整、准确、规范。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202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提出取消、调整、暂停实施的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2.完善行政执法支撑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省级行政执法机构围绕行政执法全流程,制定本领域统一执法案件工作流程、执法标准档案、执法指导案例等,为下级提供务实有效的业务指导。行政执法。各区市要研究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文书通用格式标准和镇(街道)行政执法装备装备标准。探索编制行政执法音视频记录特殊场景清单和现场处置指南。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3.深化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推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一市一名单”授权机制,规范授权程序,健全授权事项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明确综合执法职责边界,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执法事项外包或者变相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省级行政执法机构要做好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工作,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行为规范等。各地要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标准化试点基础上,继续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装备、责任追究、纠纷协调等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室、省司法厅、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4.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互通、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合作,推动标准协调、畅通衔接、监管联动、数字赋能。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纠纷协调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将行政执法、纪检监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相互移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1.合理界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梳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行方式和工作职责,推动各项执法监督任务落实。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有效性。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向乡镇(街道)有效延伸,研究建立司法所协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的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各地、各部门要配置坚强的行政执法监察力量,确保人员配备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每个司法所配备至少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人员配备情况纳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东莞黄江律师,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系统衔接和配套设施,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全方位、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制作、审查规范(DB 32/T 4181-2021)》的适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卷宗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案件卷宗,定期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反馈、报告,推动整改。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实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构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汇总了上一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相关数据。深化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管渠道协调联动,支持南通市试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管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沟通,通过执法案件回访、申诉专项分析、设立意见收集点、发放监督卡等方式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完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任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社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咨询委员会或者建立咨询论证专业数据库,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
4.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本地区社会影响重大的执法事件、重复类型的执法事件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事件,采取出具书面检查函或者组建检查组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政府。探索建立多元化协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复议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发展。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内部考核与外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执法考核评价的激励、引导和刚性约束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其他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五)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科技支撑体系。
1.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立足国家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及时优化调整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各区市可根据本地区执法实际和需要,建设区域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积极推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移动应用程序(APP),让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更加智慧、便捷。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2.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省级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立足全省“互联网+监管”事项,依托省级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自建监管业务系统的要加快升级转型按照《江苏省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数据标准》完善自建系统,持续全面、及时推送监管数据。省级行政执法机构和地区和城市中的行政执法机构将在6月底和2024年10月底分别完成其自行制度的升级和转换,并将数据推向省级公共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 (负责部门:省级司法部,省政府事务办公室,省级市场监督局领导着各个级别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
(6)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支持能力。
1。加强团队建设。遵守政治建设作为指导,专业建筑作为支持和风格建设作为保证,根据执法责任和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的执法职责和任务,合理地分配行政执法部队,并关注建设行政执法机构。整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审查力量,全面发挥公主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探索为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的法律审查协作机制的建立。 [负责单位:城市和县人民政府(城市,地区),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2。加强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建立并改善行政执法的问责机制,并免除对尽职调查的问责制,详细说明责任感,豁免责任以及承担责任和纠正措施,并进一步鼓励行政执法人员有勇气承担责任和责任负责。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和治疗政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安全,根据法律申请基层前线行政执法人员的保险。改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并注意行政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 (负责部门:各级行政执法机构)
3.增加财政支持。根据当地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的要求,行政执法资金和行政执法设备成本包括在同一级别的预算中。鉴于当地的财务现实,应合理保证行政执法资助投资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证,例如案例处理,现场检查,调查和证据收集,音频和视频记录,并有效地满足需求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单位:各个城市和县的人民政府(城市,地区)和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省级财政部,人民政府]
3。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必须有效地组织和实施三年的行动,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省政府已成立了部门,政府服务管理和市场监督。参与工作咨询机制,以加强该省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三年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个城市和县的人民政府(城市,地区)也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咨询机制。省级司法部应发挥整体协调,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并迅速向省政府报告行动的进展和执行任务。
(2)加强监督和检查。省级行政执法机构必须迅速掌握州议会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行业规范和标准,迅速研究并解决了其部门和系统在执行三年行动时遇到的问题,以提高其质量行政执法,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并检查。所有地区和部门必须完善任务的部门,合并工作职责,加强监督和检查,将三年行动的进度纳入改善行政执法质量的进度,包括高质量发展的全面评估指数系统,包括它在监督法治政府的建设中,建立常规的报告系统,迅速监督和纠正无效的工作,并承担责任那些根据学科和法律造成不利后果的人。全省各个层面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实施的跟踪和分析,以提高该地区的行政执法质量,分阶段进行实施评估,并根据任务措施,并在2024年10月底和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中期评估。完成之前的评估。省级司法部应根据在各个地方进行的评估,向省政府提交一份全面的三年行动评估报告,以提高全省行政执法质量。
(3)进行培训和宣传。所有地区和部门都应包括为期三年的行动,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作为各级行政执法培训的关键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并有效地实施法律通过集中式旋转培训,理论培训,特殊研讨会等实施工作。鼓励和支持所有地区和部门,将三年的行动结合起来,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以及诸如促进高质量发展和优化业务环境,创建标准化和标准化的行政执法模型,并形式的关键任务,并形成。可以复制和促进的经验模型。我们将大力选择基层规范执法的高级模型,组织典型案件的选择并促进先进的人物,并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以赶上和超越他人并努力成为第一个取得卓越的氛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其他新闻媒体以及在线新媒体,宣传和报告经验,实践,措施和典型案例,以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角度和多种方式,并有效地增强了行政执法的权威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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