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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Aastar Trading与Olam Global Agri仲裁执行案法律分析

时间:2025-03-11 18:1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案例摘要

2025年1月13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对[2025] SGHC 5.申请人PTE LTD(“)要求执行马来西亚棕榈油改良剂协会(“ Poram”)的仲裁庭的最终裁决,而被申请者的申请暂停了暂停统治的申请,而该法院的申请是执行了最终的裁定。为了撤销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裁决,首先,奥拉姆是在马来西亚撤销的,而不是作为拖延的策略。支持,因此最终的判决暂停了执行程序,等待马来西亚法院的判决。

案例背景

2022年4月,与Olam签订了两项销售合同,同意将印尼精制,漂白和除臭棕榈油(RBDPL)出售给Olam。合同规定,应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发货,并采用Poram的标准合同条款(称为“ Poram 2”)。根据Poram 2的第26条,该争议应提交马来西亚进行仲裁,并且《 2005年马来西亚仲裁法》应遵守该申请。

1。第一个裁决

由于未能按时完成货物,OLAM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启动Poram仲裁程序的通知,声称Olam违反了销售合同,并应根据Poram 2的第24条计算损失,Olam放弃了他的违反合同并继续签订合同。奥拉姆(Olam)辩称,货物没有按时准备,货物准备就绪是错误的声明,即船的离开不是损失的原因,损失应是由于他自己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造成的。奥拉姆还反对未能确保货物准备就绪和多个虚假陈述。 2023年9月27日,仲裁庭发布了一项裁决,该裁决确定船舶到达时未准备货物。奥拉姆的弃权仅限于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对违反合同的责任。它有权确定Olam违反合同,并获得了1858万美元的补偿。奥拉姆(Olam)的反诉被拒绝了,因为Poram 2的第24条不同意赔偿违反合同。

2。上诉裁决

2023年10月24日,奥拉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奥拉姆在上诉中声称,法庭误认为该责任是因为未准备货物或在交货期内获得了必要的出口许可证,并且法庭在计算损失并拒绝奥拉姆的反诉方面存在错误。它认为它已经在2022年7月7日上午准备好了货物,但由于船离开,奥兰(Olam)没有提供替换船,但不再承担义务。 2024年2月12日,奥拉姆(Olam)提交了辩方的要点,指出它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货物已于2022年7月7日准备就绪。2024年3月14日,提交了一份反驳,并提供了四封印尼供应商发行的信件,作为新的证据,声称货物已准备就绪。奥拉姆(Olam)质疑这些信件的真实性,指出它们的格式,字体和错误是相同的,并且内容与独立检查机构的记录不一致。从2024年5月20日至21日,上诉委员会举行了口头听证会,奥拉姆重申,这封信的真实性是争议的关键,并要求上诉委员会指示原始电子邮件或命令允许其申请保存并向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提交这些电子邮件。 2024年6月18日,上诉委员会宣布了上诉程序的终结,但没有根据Olam的申请进行裁决。 2024年8月8日,上诉委员会发布了一项上诉裁决,大多数仲裁员支持该裁决,确定Olam违反了合同,并将违反日期调整为2022年7月11日,将损害赔偿金额重新计算为1742万美元。 2024年8月13日,反对者表示异议东莞黄江律师,认为争议的核心在于准备货物。但是,这封信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并且与记录相矛盾。奥拉姆应该在上诉中彻底赢得此案。

iii。法院程序

2024年9月5日,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了上诉裁决,并于2024年9月6日获得执法批准。

2024年9月24日,OLAM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第31(5)条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以中止在马来西亚对撤销申请的判决之前执行上诉裁决的程序。如果未获得要求的暂停,法院将拒绝执行上诉裁决;并申请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根据《马来西亚仲裁法》撤销上诉裁决。

法院决定

1。暂停有关授予程序的适用法律的执行;

法院主要关注《纽约公约》第6条和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第31(5)条,并探讨执法法院是否在颁发裁决的法院时是否暂停执行程序。

法院认为,在行使酌处权时,执法法院需要采用多因素权衡方法,以促进裁决的可执行性与对裁决的司法监督的保留之间的平衡。首先,执法法院将评估是否以真诚而不是作为拖延策略提出撤销申请,并考虑因素包括撤销程序的启动时间和申请人的整体行为;其次,执法法院将对撤销申请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初步评估,以确定其强度是否达到合理且有争议的水平,但不会进行详细的事实或法律分析。撤销申请的实质性问题的强度不是暂停申请的门槛,而是许多考虑因素之一。同样,执法法院还将注意暂停是否会使该裁决更加困难,例如资产的可能转让或进行奖励债务人的不当交易;此外,暂停持续时间和对奖励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执法法院将评估暂停是否会导致延误不当,并考虑在争议的整体背景下延误是否合理;最后,执法法院可以考虑国际法院的因素,尤其是在裁决所在国家的国内仲裁时,特许权要求尊重颁奖的法院。但是,礼貌的考虑不是绝对的,并且执法法院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权衡其他因素。总体而言,在行使酌处权时,执法法院将全面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并在双方的竞争利益之间达到公平的平衡,以确保实施裁决符合法律原则,并考虑公平性和效率。

2。奥拉姆对马来西亚申请的撤销是真诚地制定的,不是作为拖延策略。

法院裁定,奥拉姆(Olam)撤回马来西亚法院的申请是真诚的,不是作为拖延策略的三个原因:

首先,证据表明,奥拉姆一直有兴趣申请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撤销上诉裁决,他的行动并不是要推迟新加坡的执法程序。上诉裁决于2024年8月8日作出。根据《马来西亚仲裁法》第37(4)条,OLAM有90天的时间从收到上诉之日起申请撤销。奥兰(Olam)于2024年9月24日提交了马来西亚撤销申请,不到七个星期就作出了上诉裁决,并且在法定时期内。奥拉姆的证据表明,它早在2024年8月底就已经开始为马来西亚的撤销申请做准备,并且仅在2024年9月10日服役OLAM的处决令。法院接受了Olam的证据,这不仅是因为它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还因为它与书面证据一致:马来西亚撤销的申请文件的数量是2024年9月24日提交的巨大,并且很难怀疑这些文件是否可以在新加坡执行程序开始后的短短14天内构思和准备。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将马来西亚的撤销申请(后来)提交了(稍后)是中立因素。

其次,法院对马来西亚撤离的实质性问题的看法(请参见下面的第3点)并没有影响奥拉姆的观点,即该申请是真诚提出的。

最后,在马来西亚提起诉讼程序的启动时,没有其他外部局势缺乏善意,这与被告在人类案中在多个诉讼中对该裁决的有效性不一致的情况不同。

3。上诉裁决既不有效,也不明显无效。

关于奥拉姆撤回上诉裁决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大多数仲裁员未能考虑并统治有关信的真实性的关键问题,法院认为奥拉姆在这方面具有合理且有争议的立场。法院指出,奥拉姆在仲裁和上诉中的主张是,未能在交货期结束之前准备所有用于装载的货物,而2022年7月7日的陈述是伪造的。它辩称,它确实在2022年7月7日在吉隆坡准备了货物,并试图通过首次提交信件的反驳来进一步支持这一立场。奥拉姆质疑这封信的真实性。法院认为,确定是否可以加载货物以及信件的真实性是否会影响本期问题是上诉委员会需要决定的关键问题是合理的。如果确实准备好货物,为什么还要努力伪造证据来支持他们准备好货物的主张?

法院进一步指出,有三个迹象表明,大多数仲裁员未能考虑并确定这封信的真实性:首先,上诉委员会从未就OLAM的申请做出任何决定,以提交信函的原始电子邮件;其次,上诉裁决的裁决部分对信的真实性保持了完全沉默。尽管大多数仲裁员都提到确认这些货物已准备就绪,并提交了足够的采购合同和出口许可证,但他们的立场是黄江镇律师,大多数仲裁员提到的“采购合同”并未提及信函,而是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它还承认,大多数仲裁员没有就上诉裁决中信的真实性做出明确的决定;第三,大多数仲裁员对信的真实性的沉默与上诉委员会在口头听证会上的声明形成鲜明对比,即这将对信函做出“一个人的判断”,以及对反对信中信的真实性的明确担忧。

大多数仲裁员确实考虑了奥拉姆(Olam)关于这封信的真实性的论点,但认为这封信并不重要,也没有给予任何权重。有人强调,大多数仲裁员总结了双方关于上诉奖中信的真实性的论点,反对意见表明,上诉委员会共同考虑了这封信的真实性,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差异,大多数人表示,他们考虑了所有书面意见,并在本字母的真实性上进行了广泛的意见。法院回答说,仲裁庭的一般声明,即已考虑到一个当事方的意见本身并没有解决仲裁庭是否这样做的问题。大多数仲裁员在其裁决中没有提及该问题,与口头听证会上有关该问题的反对和讨论相反,这可能意味着大多数仲裁员未能考虑并就该问题进行统治。在任何情况下,此阶段的关键点是至少可以合理地认为大多数仲裁员都没有完全考虑字母的真实性。

最后,法院认为,假设大多数仲裁员没有考虑这封信的真实性问题,则可以合理地辩称,如果他们认为这一点,这可能会对上诉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我自己的说法是,大多数仲裁员都确定货物是在2022年7月7日准备的。如果信封信被认为是伪造的,那么大多数仲裁员是否仍会得出相同的结论是有争议的。异议仲裁员表达了他对信件真实性的保留,并得出结论,货物已经准备好,奥拉姆应该赢得上诉。总而言之,法院认为,撤销的原因是合理且有争议的,并且上诉裁决显然是有效的,尽管该裁决在现阶段不能显然是无效的。鉴于这一结论,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对Olam提出的其他撤销原因发表评论,尤其是考虑到法院的当前任务没有确定该问题,并且应该谨慎对待不发表评论。

4.暂停执行不会使执行上诉裁决变得更加困难;

法院裁定,在新加坡的执法诉讼的延长不会使上诉裁决更加困难,这三个原因:

首先,Olam是Olam Group Co.,Ltd。的子公司,该公司是新加坡上市的上市公司。此外,根据2021 - 2023年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OLAM是一家经济合理,偿付能力和稳定的运营公司,拥有履行上诉裁决的资源。没有异议。

其次,没有指控,更不用说Olam从事资产挥霍或在交易中谨慎的证据。最多可以提起一项指控,称Olam Group Co. Ltd.正在“与第三方进行谈判”,这“可能会使”上诉裁决的执行。在听证会上,双方确认他们了解到仅考虑了潜在的销售谈判。更重要的是,法院不支持潜在出售的指控,因为它可能影响了上诉裁决的执行。

第三,根据《国际仲裁法》第31(5)(b)条,不保证OLAM申请的扩展申请。这表明他并不过分担心,如果马来西亚的撤回程序决定有利于这种情况,OLAM将无法履行上诉裁决中付款所需的金额。这进一步支持这样的想法,即扩展将不会使上诉裁决更加困难。

5。停顿或延迟时间似乎不会太长;

Olam提供了证据,表明马来西亚撤销申请的听证会在提交后大约六到九个月。对此没有异议。尽管尚不清楚挑战是否会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停止。因此,法院只能依靠OLAM提供的估计,我认为这并不表明裁定延长或执行上诉裁决的延迟将太长。结合法院先前的结论,该扩展名不会使上诉裁决的执行更加困难,并且扩展损失的任何损害都将相对有限。

6。根据礼貌的原则,应支持中止执行;

法院认为,国际礼仪的原则支持推迟的决定。

首先,马来西亚撤回申请的原因大致与奥拉姆抵制上诉裁决的实施的原因大致重叠。这两个原因都包括违反程序正义的行为,例如违反自然正义的行为,两方都表明马来西亚法律和新加坡法律在此类问题上有显着差异。因此,如果马来西亚的撤销程序和新加坡的执行程序同时听到并裁定,则可能会发生不一致的判断。

其次,马来西亚统治程序还涉及奥拉姆的安静披露请求和奥拉姆的盘问申请。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如何处理这些申请及其对马来西亚撤销申请的影响,尤其是当撤销的原因涉及欺诈手段获得和/或诱使的上诉裁决时,仍然未知。因此,法院认为,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向这些申请做出裁决是不合适的。

第三,法院意识到,上诉裁决源自Poram的主持下的仲裁上诉。 Poram 2的标准规定清楚地表明,应提交马来西亚的仲裁,这一因素加强了对马来西亚法院的司法监督的尊重,尤其是因为有关上诉委员会举行的任何发现都可能影响Poram下的其他仲裁案件的处理。

总而言之,法院批准暂停执行裁决程序。

摘要和评论

在这种情况下,核心问题是,新加坡法院是否应暂停执行国际仲裁裁决,以等待法院以仲裁的裁决(马来西亚法院)就撤销申请。在权衡各方的利益之后,新加坡高等法院决定中止执行程序,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奥拉姆的撤销申请具有合理的基础,不是为了延迟;其次,上诉裁决的有效性是有争议的,但不足以确定它显然是无效的。第三,执行程序的暂停不会在执行中造成重大困难。最后,国际礼仪的原则要求新加坡法院尊重马来西亚法院的管辖权。

在这种情况下,该裁决反映了国际仲裁执行的复杂性以及法院在平衡各方利益方面的谨慎态度。在考虑是否暂停执行程序时,新加坡法院不仅侧重于撤销申请的合理性和裁决的有效性,而且还考虑了执行程序对申请人的延误的影响以及国际礼节的原则。该奖项为将来的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尤其是在执行跨国仲裁裁决时,法院如何平衡执行效率与法院在法院代替仲裁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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