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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扫码入企规范检查减负增效,深圳司法局多举措护航高质量发展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扫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增效。
“深i企”平台上线合规预警信息服务版块。
高效办理涉企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法治构成了最佳的经商环境。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深圳市司法局紧扣其职责定位,紧密关注企业的需求,通过制度上的创新、执法的监督、纠纷的复议解决、法律服务的提供、合规能力的提升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的改革等多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改善,为深圳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2024年,深圳市司法局围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措施——包括推出全省首个“执法监督码”,建设企业合规示范区;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的深化,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的高端平台;完善涉企法规制度的供给,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效能……这些改革举措均致力于精准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使法治成为深圳营商环境的璀璨名片。
《圳有为》节目本期邀请了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蒋小文进行访谈,对其如何运用法治理念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通过制度革新来提升市场动能进行了详尽阐述,同时展现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打造国际顶尖法治化商业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谈制度筑基
完善政府立法征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南都:最优质的商业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而制度与规则构成了其根本支撑。那么,深圳在构建制度体系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呢?
蒋小文表示,我们充分意识到,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在最近几年,深圳市司法局在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和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主动开展立法工作,不断优化政府立法的征询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以及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他们致力于通过提供高水平的制度支持,确保经济社会能够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我们需精心完成《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众多立法项目的草拟与审查任务,以此持续完善我市的营商环境制度架构,确保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得到有力支撑。
二是在产业科技创新领域,我们主动参与并紧密协作,助力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系列具有开创性、彰显改革精神和示范效应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从而为催生和壮大新型生产力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不断深化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工作。我们设立了45个政府立法工作联络点,其中16个位于新兴和重点领域的标杆企业,并优化了政府立法意见征询流程。我们建立了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公开征集意见等开门立法制度,以此拓宽社会民意表达和反馈的途径,从而为科学民主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促进构建一个覆盖全市的行政规范文件资料库。确保市级、区级、街道级共3000多份规范文件实现全面录入、网络检索,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渠道,以便他们精确查找文件、迅速了解政策变动。
五是针对市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的整顿。比如,与市发展改革委协同行动,对那些涉及不公平对待企业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并迅速对过时规章和文件进行修订或废除,从而有效消除阻碍企业成长的制度瓶颈。
六是建议市政府颁布《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出全省首个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的标准指引,不断优化行政决策体系,持续提高企业相关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化程度。
谈执法监督
让“监督码”成企业“防扰盾”,减少重复、多头检查
南都报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面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规范行政流程的挑战,深圳是如何从企业实际需求和关注点出发,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实际融入日常行政活动的?
蒋小文强调,改善商业环境的核心在于妥善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互动,确保两者能够高效融合。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深圳市司法局秉持问题解决为导向,不断加强对执法机构对企业执法活动的监管和规范,致力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我们将集中力量解决全市范围内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违法设定罚款、违法执行罚款、追求利益而进行的处罚、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以及执法扰企。同时,我们致力于提高执法的严格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程度。目前,我们正依照国家的指导和省级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针对涉企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专项行动。
二是积极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减免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轻罚、减罚、免责、免强制四类清单的实时更新体系及定期报送制度。至2024年,深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应用减免责任清单7563次,涉及减免金额大约1.37亿元。
第三,我们首先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执法监督码”系统,并实施了“扫码入企”的机制。在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之外,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进行检查之前,必须扫描“执法监督码”,以此限制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等对企业造成干扰的行为。
据我所知,该市正全面推广“执法监督码”系统。您方才也对这一创新做法有所提及。能否请您详细说明,“执法监督码”是如何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现象的?同时,请您分享一下目前该系统的实施效果如何。
蒋小文表示,自2023年年底起,深圳市司法局便着手策划这一项目,并与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携手,在全省范围内首个启动“执法监督码”系统的构建。进入2024年,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扫码”操作更加便捷黄江镇律师,我们积极推动该系统与市市场监管局的企业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便执法人员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后,能够轻松登录到监督码系统中。
本系统涵盖了企业使用、行政执法以及执法监督三个端口,成功构筑了行政执法机构、企业以及执法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纽带。
对企业来说,“执法监督码”是一种操作简便的“快捷服务码”。借助它,企业能够方便地获取关于规范经营的操作指南、有利于企业的政策辅导以及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等内容,同时还能对行政执法部门未扫码进企、擅自检查、反复检查等不当行为进行直接举报。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执法监督码”是一种既方便又实用的“高效执法工具”。执法部门有权公布针对企业的行政检查安排,并推动业务间的合作以及联合的检查行动;在非特定情况下,可提前向企业预告行政检查,明确告知检查的具体机构和时间,以减少对企业日常运营的干扰;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查询企业过往的行政检查记录,以此为基础,更科学地规划企业的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检查的时间和频率进行优化调整。
执法监督主体在运用“执法监督码”时,能够切实感受到其高效实用的特性。借助这一工具,他们能够全面了解涉企行政检查的整体状况,并据此有针对性地进行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跟踪分析。这样,他们便能及时发现涉企行政检查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
自2024年8月份起,“执法监督码”系统已在龙华、坪山、光明和大鹏新区开展试点运行,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众多企业表示,该系统的应用显著降低了重复和多头检查的现象,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至2025年5月,深圳市司法局正式发布了《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全市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计划分阶段分批全面推广实施。
谈行政复议
九成以上涉企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
南都报道,2024年1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那么,深圳在运用行政复议机制,依法解决企业相关的行政纠纷,以及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并取得了怎样的成果呢?
蒋小文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国行政复议法经过修订后正式实施,标志着行政复议制度迈向以“主渠道”为方向的新时期。在法律实施的第一年,全市受理的复议案件数量达到约1.93万宗,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0.4%。同时,行政复议成为民众的首选途径,其选择率高达86%。此外,接近91%的复议案件在复议环节得到了妥善解决。作为政府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监管机制以及处理行政纠纷的补偿体系,行政复议肩负着保障民众合法权益、打造卓越的法治化商业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责任。
2024年,市复议办共处理了4616起涉企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包括大型企业,还涵盖了社区便利店、小型超市等众多中小微商业实体。其中,约四成的涉企复议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得以妥善解决。超过九成的涉企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便已圆满结案,避免了进入诉讼程序。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持续拓宽复议案件受理途径,确保所有应受理的案件都能得到处理。通过构建“i深圳”APP的“掌上复议”服务平台,推行行政复议申请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使得民众和企业无需离家即可通过网络提交复议申请,从而大幅减少了他们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维护权益所需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二是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审理流程进行改进,确立统一的裁判准则,力求审理过程更加细致和高效。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优先采取调解、和解等手段,以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而对于案情复杂、疑难的案件,则应充分利用听证、鉴定、函询以及专家论证等多种手段,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同时,发布关于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统一全市行政复议裁决的标准,致力于解决“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构建一个公开、透明、稳定且可预见的行政复议救济体系。
第三,加强面向企业的法治服务,进行细致的法治评估。通过举办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构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致力于解决企业同行政机关间沟通不畅的难题。以审理具体案件为起点,进行全面审查和专业分析,为企业进行法治评估,指出其经营中的风险与不足,推动其合规性建设,从而在根源上预防风险和纠纷的产生。
第四,强化专业团队构建,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能力。我们尝试开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发布了《深圳市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计划》,市政府也正式任命了39位行政复议官,此举旨在增强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和执行效能。
谈公共法律服务
在52个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
南都报道:深圳市在构建全市范围内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将如何更有效地满足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
蒋小文提到,深圳享有“中国民营经济第一城”的美誉,其商事主体数量和创业活跃度均位居全国之最。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关键一环,我们致力于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广泛、更丰富、更优质、更让企业有获得感的公共法律服务,这始终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在构建面向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我们在市级、区级、街道级以及社区层面都设立了相应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机构,同时,在各区和街道的平台上也设立了专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在过去的三年间,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每年平均为近30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且处理了超过15万件次的各种法律服务业务。在此背景下,我们首先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试点工作,为企业提供服务,并在全市范围内的52个园区内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同时,我们整合了黄江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以便更精确地满足企业的法律需求。
在提升企业公证服务品质的过程中,我们指导并推动公证机构以企业实际需求为核心导向,不断扩展服务范围、革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手续,旨在向企业输送既精确又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我们积极推广“线上办理”模式,在“深i企”平台上推出了“企公证”小程序,使得商事公证业务得以通过指尖操作轻松完成。加强供需匹配,指导督促公证机构为关键行业和公司量身定制特色公证服务目录,并组建专门的涉企服务团队。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推出创新的公证服务模式,其中3家公证机构被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的先驱;同时,搭建了“公证存证通”和“前海知产公证云平台”等网络证据保全系统,有效降低了成本并提升了效率。近3年,我市公证机构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4万多件。
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在涉企司法鉴定服务领域,主动投身于解决深圳企业面临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侵权纠纷,致力于提供构建初步证据链、评估侵权风险、进行诉讼抗辩分析等专业的服务。至2025年,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作协议,共同签署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增强司法鉴定在司法辅助方面的作用。近两年来,我市纳入统计的司法鉴定机构所提供的电子证据,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全部得到了认可,采信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在处理商业纠纷方面,全市共建立了45家调解机构,并拥有2683名注册商事调解员。这些调解组织共处理了约46.63万件商事纠纷案件,总金额达到1531亿元,其中成功调解的案件约有5.51万件,涉及金额约为150亿元。我市成功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并推出了首部《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同时积极构建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员资质评审体系。目前,我市正在承担国家级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东莞黄江律师,同时11项关于商事调解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文件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和发布过程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相关改革和创新、拓展开放程度的意见》中,赋予了深圳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和监管等制度创新的权力,旨在进一步优化和促进商事调解工作的开展。
在提升黄江律师服务质量方面,市政府已批准实施《深圳市黄江律师行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23至2025)》,旨在为黄江律师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2024年深圳黄江律师承接了超过8.4万项社区法律事务;成功举办了188场普法“六进”活动,动员黄江律师参与志愿服务达4.56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间超过5.5万小时;此外,借助农民工、手语、妇儿维权等领域的专业志愿律师团队和深圳创客法律中心,开展了超过百场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在对外交往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果。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涉外黄江律师学院,致力于构建一个融合人才培养、交流合作以及智库研究等多功能的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同时,我们不断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目前已有10家外国黄江律师事务所和9家香港黄江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了代表机构。值得一提的是,外国黄江律师事务所的深圳代表处数量自2023年初以来增长了233%。成立深圳市涉外法治服务团队及涉外黄江律师领军人才库、新锐人才库,这些团队和人才库覆盖了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等众多专业领域,其中,加入服务团的黄江律师有106名,进入人才库的则有1008名。同时,还指导建立了28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队,这些团队专注于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产业,为它们提供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
谈改革破冰
让商事主体“轻装上阵”,构建“四位一体”现代破产办理体系
南都:深圳在促进企业合规性构建方面采取了哪些新颖的策略?又是如何助力企业规避风险,确保稳健发展的?
蒋小文表示,为了鼓励企业自发进行合规管理并预防经营风险,我们不断优化企业合规标准指导体系,并正式发布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深圳市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指南》以及《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等四项具有全国首创性的标准和指导文件。全市现有超过40部企业合规的地方性标准和指南,旨在为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导。
我们致力于构建全面的企业合规服务系统,搭建深圳市的企业合规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动形成市、区及重点园区三级的企业合规服务平台网络。我们编撰了《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一系列企业合规管理指南,全国首创涉外经营合规风险预警系统,并在“深i企”平台上增设服务模块,向深圳的百万家企业提供合规风险的提示与预警服务。
我们重视构建企业合规人才的培养体系,通过市企业合规协会及企业合规师培训示范基地,已成功培育出超过600名企业合规师;同时,我们还支持深圳数据交易所认证,为数据交易领域输送了197名合规师,并持续不断地向企业输送高水平的合规管理专业人才。
南都报道:深圳首开个人破产制度先河,那么,我们该如何借助制度创新,为商业主体开辟一条“重生的道路”?
蒋小文表示,在推进破产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大力推广“个人可以申请破产、进行债务重组,并且有机会重新开始创业”的观念。深圳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成功搭建了由法院判决、政府监管、管理人操作和公众监督共同构成的“四位一体”的新型破产处理机制。我们开创性地设立了个人破产咨询服务与辅导体系,为大约1.7万人次提供了个人破产事务的咨询服务,对超过5000人次进行了申请前的辅导,构建了个人破产管理团队,并为破产案件推荐了管理人,制定了10项业务规范以及我国首部针对个人破产领域的地方性标准,还建立了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个人破产债务人偿债能力评估等数十项创新制度,其中4项制度两次被选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中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并向全国范围内推广。“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改革项目”成功入选由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南都报道:在进一步改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的大背景下,目前正有哪些新的举措正在被精心策划?我们又能期待到哪些值得关注的进展呢?
蒋小文指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果,核心在于法治措施是否真正得到执行。随后,我们将把重点放在法治领先示范城市的构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上,运用高标准的法治保障新兴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塑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要涉及以下几项任务。首先,强化对关键领域和新兴领域的法律制定,着重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的进展。其次,积极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执法监督码”,迅速推广“扫码入企”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三,需推动企业法律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优化升级,设立对境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与应对的机制,并构建一个为企业海外市场拓展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平台。第四,要大力推动法治领域的创新,全方位提升企业的合规服务系统。为此,需制定并实施强化民营企业管理合规性的专项计划,着重指导关键产业及行业内的企业合规工作。同时,实现市、区及重点园区三级企业合规服务的全面覆盖,并持续完善破产管理机制。此外,探索构建企业庭外重组的服务体系,助力那些具有发展潜力且值得挽救的困境企业重获新生。这样,我们能够培育一个经营风险可控、对诚信经营失败者宽容的市场经济环境,从而有效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南都调研 总第739期
策划:刘岸然
统筹: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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