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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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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并非都能离!聊聊哪些情况法院不会判离?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亲爱的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关系可能会遭遇诸多挑战。当爱情逐渐消逝,有些人会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离婚,以终结这段关系。但并非所有提出离婚的诉讼都会得到法院的批准。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哪些情形下,即使提起离婚诉讼,也可能不会被法院判定为离婚。
一、感情未破裂
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定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为“夫妻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这情形宛如一栋房屋,尽管存在些许细小的裂缝,却并未导致整体坍塌。例如,夫妻之间可能只是因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偶尔争执,但并未达到感情彻底破裂的地步。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例中,约三成案件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争执引发的冲动行为。以小李和小张为例,他们因洗碗责任问题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下,小李毅然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他们日常关系尚可,此次争吵仅让小李在怒火中做出了决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他们的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因此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专家提出,若夫妻间仅是些微小的争执,不妨先保持冷静,深入交流,为双方提供一段修复情感的空间。须知,婚姻如同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偶尔的跌倒并不代表必须放弃全程。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且无重大过错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案件涉及首次提起的离婚诉讼黄江镇律师,且缺乏确凿证据显示对方犯有重婚、与异性同居、施暴于家庭成员、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法院通常会赋予双方一段缓冲时间,通常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这情形宛如一场考试,若初次未能取得理想成绩,老师便会赐予你一次补考的机会。以小王和小赵为例,他们自婚后因性格不合时常发生争执,但并未造成严重过错。在小王首次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鉴于他们或许仍有和好的可能性,故未作出离婚判决。
数据显示,首次提出离婚诉讼但未被判决离婚的比率大约为六成。因此,若首次离婚诉讼遭拒,大可不必过于沮丧,这或许正是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一个契机。
三、现役军人配偶起诉离婚
若配偶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若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征得军人一方的首肯,除非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这一规定是国家出于保护军人婚姻权益的考虑而设立的,鉴于军人承担着保卫国家和人民的重任,他们的婚姻关系理应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小孙的情况类似,她的配偶是一名正在服役的军人。因为丈夫长年驻扎在军队,他们相聚的时间不多,小孙感到婚姻生活颇为孤单,因此她选择了提起离婚诉讼。然而,鉴于丈夫并无严重过失,并且拒绝离婚,法院最终没有批准小孙的离婚请求。
四、女方在特殊时期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要求。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女性及其胎儿、婴儿权益的特别保护,宛如为她们搭建了一道坚实的“防护屏障”。
小刘与小杨之间,自小杨怀孕以来,因某些纠纷产生了争执。在此期间,若小刘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然而,若离婚请求由女方提出,或法院判定有充足理由接受男方离婚申请,则不在此限。
总结
离婚诉讼未能获准的情形颇为多样,譬如双方感情尚未彻底破裂、首次提出离婚且当事人并无严重过失、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以及女性在特定阶段男方提出离婚等情况。婚姻乃人生重要之事东莞黄江律师,面临困境时,我们应保持冷静,理智分析。离婚诉讼并非解决矛盾的独一方案,有时给予对方一些时间与空间,深入沟通,或许能够使婚姻关系重拾活力。愿每个人在婚姻旅程中寻得独属自己的幸福,减少纷争,增添甜蜜。
亲爱的朋友们,针对那些起诉离婚却未获判决离婚的案例,大家有何高见?不妨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观点,一起交流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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