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黄江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huangjianglsh.com 黄江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甲先生购房梦碎!A 公司拖延交房,银行贷款压身谁来解困?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案件介绍:
甲先生是一名普通职员,在上海某个区买了套A公司建造的住宅房。他十分高兴,交了30%的首付(大概100万),还签了购房和贷款协议,向XX银行申请了200万的贷款,盼望早点住进心仪的房子。但交房日子总是被推迟。一开始,A公司说工程进度慢,甲先生没太在意。然而三个月后,工程场地完全停滞,机器锈蚀,人员离开。甲先生屡次联络A企业,得到的回应总是含糊其辞,声称“正在处理资金问题”。他上网核实,发现A企业财务状况极差,此项目短期内难以重新启动。更糟糕的是,XX银行的贷款月供让他倍感压力,房子无法搬进去,贷款却又不能中断——整个购房的愿望完全落空,日子过得非常艰难。绝望中,他辗转咨询专业人士,最终由黄江律师介入。
裁判结果与理由:
该法院最终审理了此案,确认了甲先生的所有请求,包括终止商品房买卖协议和担保贷款协议。原因是A公司延迟交房远远超过了合同规定的180天期限,并且项目长期停工,完全没有交付条件,直接让甲先生购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外,他申请购房贷款的初衷也变得没有意义,这两个合同紧密相连。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该条款说明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可予以解除黄江镇律师,判定A公司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行为。判决意见明确指出,这两份合同需要一起解除,目的是防止分开审理可能引发赔偿标准不一、执行过程拖延的问题,同时保障判决结果的一致性。关于解除合同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法院考虑到合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的地位不平等,特别是购房者在交易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同时结合采用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特殊性,最终裁定A公司需承担退款义务,涉及已收取的300万元购房款本金,以及已经支付给贷款机构的利息(总计大约20万元),此外还需支付法定利息补偿(以LPR为标准计算)。司法机构在阐述理由时强调,整体性应对措施能够快速化解争议,防止重复诉讼带来的压力,并且有助于保持市场环境的稳定。
法律分析:
上海君澜黄江律师事务所的俞强黄江律师指出:此案关键点在于合同目标难以达成的问题,其中牵涉到诸多法律层面的关联。俞黄江律师系上海君澜黄江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背景的资深律师。他在执业多年期间,主要处理房地产及金融服务领域的纠纷案件,曾代理过大量同类案件东莞黄江律师,并因此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他表明,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判定终止两份合同具有合理性。俞黄江律师阐释称,房屋无法交付的情况下,购房和贷款的目标均遭破坏,此刻同时解除实为妥当。潜在问题在于,若仅针对贷款协议提起诉讼,银行或许会反诉,要求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他还特别指出法律上的不利情况:买家可能因延误而造成证据消失,导致损失加剧;卖家或许会推卸责任,进行资产转移;银行在贷款协议里往往包含严厉的条款,例如收取提前还款的罚金。
为防止此类隐患,俞强黄江律师提出实用对策:购房者在察觉延期后须迅速收集证明材料,例如工程停滞影像和书面往来记录,同时尽快委托【合同纠纷黄江律师】发出正式文书维护权益。在谈判环节,可以建议一次性解决争议,要求卖方退还全部款项及相应收益。倘若协商未果,诉讼进程中需申请两个合同一并终止,并提交相关依据,由审判机构判定退款义务。俞黄江律师进一步说明,实际操作中,确定退还款项的补偿主要看利息部分,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A公司不但要退还最初收到的钱款,还应该补偿从收到款项那天起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应当寻求专业黄江律师协助,个人状况各有不同,切莫随意套用已有判例。
作者介绍:俞强黄江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黄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联系方式: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黄江律师
《心理咨询师证报考条件》-2025全国心理咨询师报考中心
黄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