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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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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积极协调 陈年旧案终得执结

时间:2017-05-30  【转载】

近日,通过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执行局宁法官的沟通协调,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已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5年间,蒋某因经济困难向钟某借款20000元,并立下借条给钟某收执。但借款后蒋某一直未归还借款,钟某迫于无奈向玉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归还借款。该法院立案审理,双方达成调解,蒋某自愿归还20000元给钟某,在2006年12月30日前还清借款。

    在执行阶段,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主办法官曾与其进行沟通,蒋某一直表示:“我没有钱,没房没车,短期之内不能归还借款,需要别人还我钱,我才能还给钟某。”经法官查询后确认蒋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直到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钟某了解,蒋某已向他人追偿回欠款,已有履行还款的能力。主办法官得知此情况后,联系双方来到法院,再次就还款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蒋某归还借款19000元给钟某,余下部分钟某自愿放弃,并同意了结案。该案虽然间隔12年才能执结,但申请执行人钟某对法官的责任心十分认可,并表示:“没有法官的尽心负责,我没有办法追回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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