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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谎称代办信用卡 诈骗两人获刑罚

时间:2017-07-24  【转载】

湖北一男子从网上购买个人身份信息后谎称能办高额信用卡,诈骗陕西汉中两人1.8万元获刑。6月8日,城固法院以被告人许程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9月11日,被告人许程从网上购买到受害人刘霞的个人信息后给刘霞打电话,慌称自己是信用卡代办公司的业务员,能办理大额的信用卡,并介绍了办理信用卡的流程。刘霞由于急需用钱,听此话后信以为真。许程骗取刘霞信任后,向刘索要办理信用卡的信息资料费。当日,刘霞向许程提供的银行账户转入300元。9月14日,刘霞收到一张银行信用卡。许程为继续骗取刘霞钱财,声称要想激活该信用卡,必须再向该账户转入2000元的代办佣金,刘霞随即向指定账户存入2000元。其后,许程以验证刘霞是否有偿还能力等借口让刘霞再转账1万元,刘霞便分三次给指定账户转入1万元。后许程多次推脱,刘霞发觉此事不对,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至此,刘霞先后分五次向许程提供的的银行卡转款12300元。同期,被告人许程还从网上购买到被害人周杰的个人信息,慌称能办大额信用卡,骗取周杰三次转款5510元。上述17810元均被许程取走。经查证,刘霞、周杰收到的银行信用卡均为假卡。破案后,许程已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电话、短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能够主动退还受害人的钱财,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予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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