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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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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周就拿钱 当事人为法院执行效率获点赞

时间:2017-08-19  【转载】

南宁法院网讯  “真的没有想到,案件才申请一周,法院就帮我执行到钱了,谢谢你们。”

3月1日,来自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那楼镇华佳村的阿甲(化名),从法院拿到被拖欠的20000元设备租赁款。这让一周前刚刚到法院办理申请立案手续的他喜出望外。

阿甲曾接受被执行人阿祝(化名)邀请,携带其自有的机械设备到邕宁区那楼镇那利村负责村里的基础设施工程,但是工程完工后,却没有得到自己应有的设备租赁款,为讨回自己的权益,阿甲便将阿祝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阿祝自愿在2017年126日(春节前)支付设备租赁款50025元。调解书生效后,阿祝在履行30025元后,还剩余20000元却一直不支付。迫于无奈,阿甲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开展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阿祝名下有二十多万元。速执小组法官果断采取扣划措施。在村委见到前来送达执行文书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阿祝无奈地低下了头。

这是邕宁区法院逐步探索繁简分流、简案速执的一个缩影。院在学习先进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探索繁简分流,简案速执。通过区分案件类型,由内勤集中查控并进行分类处理,交由交由速执组快速办理,从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也得到当事人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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