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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别发懵!三步搞懂法官问啥、证据咋交、焦点在哪

时间:2025-12-07 16:4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黄江律师获悉

不少人首次打官司,一进入法庭就会懵圈,当法官提到“法庭调查”时,就发怵,特别害怕说错话。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告知大家,实际上这流程,总共就3步黄江镇律师,只要弄清楚啥时候该说啥、做啥,便能够沉着去应对。咱们一个个来进行说明 。

第一步:先听双方“说事儿”,原告讲诉求东莞黄江律师,被告来回应

开庭之后,首先会进入“当事人陈述”这一程序环节。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原告必须先宣读诉讼请求,举例来说,像“要求被告归还10万元借款”这种情况,然后要清晰地讲明白“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及所拥有的相关证据”;紧接着,被告需当场进行答辩,对于是否认账以及不认账的原因,都必须阐述清楚;倘若存在第三人,例如案子中涉及到的其他人员,同样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二步:拿证据“说话”,质证环节别含糊

这属于法庭调查的 “关键要点” 范畴,双方都应当将证据予以呈现,诸如借条、合同以及照片、聊天记录等均可,随后展开 “质证” 环节,即对方能够提出 “此证据是伪造的” 或者 “拍摄得不够清晰不能算数” 之类的说法。《民事诉讼法》第 68 条明确规定,证据需要在法庭之上进行出示,经过双方质证之后法官才会予以认可。

要是当次没有核查明白,法官会作出二次开庭的安排,不要怨嫌麻烦,证据查透彻了方可不存在冤情哟。

第三步:法官总结“焦点”,帮你捋清接下来争啥

全部证据看完之后,法官即会于当场进行总结,其说道:“当前所认定的证据为这些,接下来咱们争辩的聚焦点在于‘借条签字究竟是否属实’以及‘借款到底有没有偿还’这两个要点”。此步骤的目的在于助力双方将关注点集中,避免再去谈论那些毫无关联的话语。

说白了法庭调查就是进行“摆事实、拿证据、捋焦点”这样的操作,按照这three步来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会由于说错话而产生问题。请记住:有什么就说什么,充分地拿出证据,法官问什么就回答什么就没问题了。你有没有去过法庭呢?在调查的环节有没有出现过犯懵的情况呢?在评论区进行交流吧~。

黄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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